靈性隨筆

星期三, 9月 28, 2005

帖前 第十篇 召會成為三一神的具體化身(二)

已婚的弟兄姊妹也許很關心怎樣纔能有美滿的婚姻生活,或是怎樣纔能作合式的丈夫或妻子。如果一位弟兄問我怎樣作個合式的丈夫,或怎樣能有美滿的婚姻生活,我的回答只有一個:照著靈而行。
我們的難處是:我們並沒有一直忠信的照著靈而行。每一天除了睡眠以外大約十六個小時?,你有多少時間是照著靈而行?我們每天只要有一個半小時照著靈而行,就是頂尖的聖徒了。甚至在召會聚會中,我們也可能不在靈?。譬如,你唱詩可能不是照著靈,而是照著你的情感。你興奮的時候,就照著你的情感有一種唱法。但在下一次聚會中,你的情感也許非常冰冷,甚麼也不能把你挑旺起來,因為你所在意的是你的情感,而不是那靈。你在聚會中冷冰冰,可能是由於有人得罪了你。因著你被得罪,你在會中就不讓甚麼來激動你。你可能會低沉數日,直到又有甚麼事情發生,再次把你挑旺,或是叫你興奮起來。於是你在聚會中又會大聲讚美主。然而,在那種情形?,你的讚美不是照著靈,而是照著情感。
行事為人配得過神是甚麼意思?行事為人配得過神,乃是過在主耶穌基督?的生活。
甚麼能與神相比?甚麼能與神相配?答案是:惟有神自己纔能與神相比、與神相配。這指明行事為人配得過神,實際上就是活神。我們的日常生活實際上必須是神自己,因為只有神纔能配得過神、與神相配、與神相比。因此,我們必須在我們的生活中彰顯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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