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性隨筆

星期二, 10月 25, 2005

創世紀 第五十篇 與在人水平上的神來往

在亞伯拉罕第一段的經歷中,神向他顯現為榮耀的神。在第二段,神啟示祂自己是至高的神,天地的主。在第三段,神臨到亞伯拉罕是以利沙代,是有乳房之全豐全足的大能者。在第四段,神以非常不同的方式,以平常的人來到。
我們都需要這樣經歷神。我們不該把與神相會當作宗教形式來遵行,說,『現在是敬拜神的時間。我必須打扮,梳頭,恭恭敬敬的走進教堂,在那?與神同在。』我們若是採取這種作法,神也許 不會向我們顯現。許多時候,乃是當我們坐在帳棚門口,神臨到我們了。我們沒有豫備要敬拜神,不過是看見有人走近我們,我們就請他停留片時,到末了我們得知這一位竟然就是神。
他不需要去神那?,乃是神來訪問他。宗教總是吩咐人去神那?,但創世記十八章啟示神來訪問受過祂割禮的人。受過割禮的人不需要到聖殿或教堂去;他的帳棚成了神的帳幕,在那?神享受受割禮者所供應的水和食物。乃是在我們的肉體受割禮,我們天然的人被了結以後,神纔來訪問我們,我們纔在與祂親密的交通?,供應祂水和食物,使祂暢快並滿足。
以撒的出生與基督有關,所多瑪的毀滅與神對罪的審判有關。以撒必須來,所多瑪必須去。這意思是基督必須進來,罪必須出去。
基督怎樣纔能生出?第一,有應許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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