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性隨筆

星期五, 11月 04, 2005

詩篇 第四篇 大衛關於敬虔生活的觀念與他受感讚美基督之佳美的比較(一)

這表明我們人總是不容易被折服或征服,承認自己有罪。即使我們因著搶奪殺了人或犯了姦淫,我們也不被折服;我們仍會以為自己是良善的。我們可能為自己表白說,『是的,也許我在某些事上錯了,但我是神所分別歸祂自己的敬虔人。』我在主的恢復?接觸人六十年了,我幾乎沒有接觸到一個完全被神折服,而承認自己失敗的人。在法院?,原告和被告都以為自己沒有錯。他們無法被折服,承認自己是錯的。我們都需要神的憐憫,看見我們的失敗、罪惡和污穢,甚至在地上打滾,承認我們的罪。那說出我們在神面前蒙了憐憫,得了恩典。一旦我們不願被折服或承認自己有罪,我們就是錯的,並且在黑暗?。
僅僅知道律法,不能成就甚麼。律法和大衛對律法的知識,沒有為他效力。
我們在神新約經綸的光中看過第三至七篇以後,就能看見我們不該拿這些詩篇作禱告的範本。在其中我們看見大衛的苦難,他渴望向他的敵人報仇,以及他的自義。我們沒有看見悔改、承認過錯、或定罪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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