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性隨筆

星期四, 12月 29, 2005

詩篇 第四十篇 基督-律法的實際,作神的見證和神的話

律法是在西乃山上頒賜的,卻被放在稱為『見證的櫃』這小小的約櫃?,(出二五16,)而約櫃被放在『見證的帳幕』?。(三八21,原文。)因此,律法在見證的櫃?,見證的櫃在見證的帳幕?。
在這點上我們需要問一個非常特殊的問題:在豫表?,律法是誰?這問題不是問律法是『甚麼』,乃是問律法是『誰』。我們不能說律法是十誡,來回答關於律法是誰的問題。十誡不是一個人位,卻是一個人位的描繪。律法總是制定律法之人的圖畫。今天立法者所通過的律法,就是立法者的描繪。神律法的原則也是一樣。神的律法-十誡連同許多律例、典章和判決,乃是神的描繪。
十條誡命很簡短,卻把神向我們描繪出來。十條誡命給我們看見神是忌邪的神,祂不能容忍別的神。在這事上,祂就像妒忌自己妻子的丈夫一樣。神也是愛、光、聖、義的神。這?有五個重要的辭-忌邪、愛、光、聖、義。
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,每塊石版有五條誡命。這樣,十條誡命分為兩組,每組有五條誡命。頭三條誡命與神有關。第一條誡命說,主是神,我們在祂面前不該有任何偶像。(出二十2?3。)第二條誡命說,我們不該製造偶像或敬拜偶像;(4?6;)第三條誡命說,我們不該妄稱神的名。(7。)第四條誡命要求我們守安息日。(8?11。)這條誡命指明神是愛。因為祂愛我們,就要我們有安息的日子。第五條誡命是孝敬父母的誡命。(12。)這條誡命與前四條與神有關的誡命並列。這樣排列的原因與我們人的源頭有關。在路加三章,人的家譜一路回溯到亞當,最終回溯到神。這指明我們孝敬父母,就是尊重我們的源頭,這源頭最終乃是神自己。我們孝敬父母,就是承認藉著他們,我們纔能回溯到神是我們的源頭。那些不尊敬父母的人,就是不尊敬神。
第二組的五條誡命都與人性有關,是關於不殺人、不犯姦淫、不偷盜、不說謊、不貪婪的誡命。我們可用五個辭概述這五條誡命:殺人、姦淫、偷盜、說謊和貪婪。任何不殺人、不犯淫亂、不偷盜、不說謊、或不貪婪的人,就是完全人。
『律法』一辭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用了二十五次。
你到底有殺死人的律法,還是有賜生命的律法,乃在於你的態度。你來就近律法的態度,若只是關切字句的誡命,並領悟你無法履行這些誡命,你就有字句一面的律法。然而,你若將律法的每一部分-所有的誡命、典章、律例、訓辭和判決,當作你所愛之神呼出的話,你就會有那靈一面的律法。你不會在字句的律法面前戰兢,卻要喜樂的從作神的話、神的氣之律法的每一部分得餧養。
我們若尋求神的恩,就要得著恩惠。小孩子常常懇切的尋求母親的面;對他們而言,沒有甚麼比看見母親的面更寶貴。我們也該這樣親密的尋求神。我們若這樣尋求神,就不會將律法看作字句,乃看為帶著神恩之神的描繪。
沉思話,就是藉著仔細思想而品嘗牠。因此,沉思是一種享受。我能見證,我所得著的光照,多半是藉著清晨沉思主的話來的。我沉思主的話時,是以許多的思想來詳細思考。
揣摩主的話,就是非常仔細的思想牠。關於這點,我們可用『深思』一辭。揣摩主話就是深思牠,甚至研讀、研究牠。
我們不僅該背誦話,將牠存在我們?面,我們也該將牠珍藏在心?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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