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性隨筆

星期三, 11月 16, 2005

詩篇 第十六篇 在神的殿中享受神時,詩人情緒混雜的發表(四)

在領會聖經的事上,我們必須採取正確的原則。主要的原則就是神渴望與祂所揀選的人是一;至終,神與人之間的一要得著完全,得著完成。凡神所揀選的人都要得著完成,與神完全是一,成為聖城新耶路撒冷的構成成分。每當我們讀詩篇的時候,我們需要持守這個觀念;否則,我們就會受誤導。
大衛說,耶和華拯救他。但我要問,他是蒙耶和華拯救脫離亞比米勒的手呢,還是他自己拯救自己?人會為好些事情禱告,等事情成就時,便將一切的功勞歸與神。事實上,神甚麼也沒有作。他們是照自己的願望禱告,並且是憑自己而作。有時候他們甚至作一些事來欺騙人。神當然不會為他們欺騙人。我們會為某事禱告,得著我們所禱告的,然後歸功與神;這對神乃是侮辱。在這事例中,功勞不該歸神,乃該歸我們。
我們難道要大衛教導我們裝假,戴上面具麼?這表明我們也許一面信靠主,另一面卻戴上面具拯救自己。至終,是誰拯救了我們-主或我們的面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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